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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单位有38个股东,现在要延长营业期限,要求有股东大会决议,我想咨询一下企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要求全体股东签字(因为有些股东联系不上)。是不是有2/3的股东签字就可以了?

其他 2010-12-25 14: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要看你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则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而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意二者的表决权是不一样的。 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延长经营期限,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股东人数的2/3。请注意,不能因为股东联系不上,就忽略了股东会的通知程序。
  • 具体要看你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则按《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按《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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