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爷爷和奶奶育有3名子女,后奶奶很年轻就病故,之后,爷爷又娶一妻子,带来3名子女(与爷爷无血缘关系),09年3月爷爷去世,2010年10月其妻也去世,问2人名下房屋该如何处置?什么样的继承关系?

其他 2010-12-28 15: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另三子女与你的爷爷也形成抚养关系的,是享有继承权的。
  • 如果继子女也尽了赡养义务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财产在男方去世时就要分割一次,在女方去世后进行第二次分割
  • 你爷爷去世,对房产,后妻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属于遗产,由你爷爷的后妻及你爷爷的子女共同继承。后妻去世,其3名子女继承后妻的房产份额。
  • 你爷爷又娶的妻子带来的孩子当时是否成年,如果都是未成年人,与你爷爷形成了抚养关系,就与你爷爷的其他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