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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晚,这天是冬至节我请工人吃饭,吃完饭,又请工人去唱歌,在唱歌过程中,为我调车的,又请了他的生意上的一个朋友,大概23,4岁的样子,来给我和我的代收货的朋友敬酒,我是43岁,当时他说兄弟,我说看你很年轻,做我儿子那一辈差不多,为这句话,他用啤酒瓶打在我头部,流了很多血,伤口大概2—3厘米,如果是轻微伤他应该陪赏多少,怎样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他主动给我交了医药费的

其他 2015-12-25 09: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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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尽快报警。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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