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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早上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突然冲出来一个四五岁小孩子,躲避不及撞飞了,但是小孩子没什么事情,第一次出事也是吓蒙了,听从路人的说法把身份证,手机号码给了小孩子的家属,他们带去检查后期有问题联系我,没问题我拿身份证,过了两天电话联系小孩子家长说是检查没什么问题,但是还要观察几天,身份证暂时不给我,这种需要怎么赔偿,怎么处理

其他 2019-06-26 21: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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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的事故损失已经由对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对方没有将当事人应得的赔偿款交给当事人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建议及时报警,让交警划分责任,根据责任比例各自承担。身份证不需要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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