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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现在63了在私人工地上干活在楼上摔下来把右脚跟摔断了做手术上了钢板现已出院找包工头和房主索要赔偿金5万谈了几次没谈成,去劳动局协商劳动局说60岁以上不予受理怎么办。

其他 2019-08-01 11: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是的,你父亲的年龄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你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包工头即房主,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计算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 伤残等级是五级伤残,按照规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支付你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标准是每月按照70%本人工资支付。二、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按照侵权责任法赔偿
  • 按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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