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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干了十五年,现在公司进行工资调整改革,我以前是固定工资,现在要变成活工资,我不能接受,如果我要求终止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15-12-31 1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现在终止合同,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因为现在公司只是要变成活工资,有没有变,变不变,还不知道。只有变了,对你产生影响了,你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主动解除合同,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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