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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陟买了一套房已办过全部手续一年了(按揭贷款),前些日他们通知说房子面积比原来多几平方,让补钱后给办房产证,今天又说房产证办好了,让去补钱,合理不合理?

消费者维权 2016-01-06 0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出现面积差进行处理。
  • 您好,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追问】这个数据那个部门出居为准?当初规划局与房管局为什么盖章,客户会测量吗?测量的有能行么?
    【回答】您好,购房者在签合同时,现房的销售面积以开发商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面积是由房产管理局于发证时测量得出的期房的销售面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办《预售商品房登记备案证明》中记载的面积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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