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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作为两个担保人为别人在信用社连带担保(担保人原来是4人,展期时有1人未签字,贷款共15万元),还款时间是2013年3月,超期4个月后,信用社未经起诉直接单独扣发我夫妻2人工资5个月(债务人领财政工资也未扣)。之后一年未扣,信用社也一直不起诉。两个月前信用社叫我去签了一份催款通知书(妻子未签)。请问律师:1.在担保人方面信用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我夫妻2人是否可免除担保责任?2.如果我今后不再签催款通知书,多长时间后我可以免责?能否免责?谢谢!

其他 2016-01-05 23: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个要看担保合同,是连带责任还是【普通担保。建议带着担保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
    【追问】是连带担保责任
    【回答】这个要看担保合同,如果真的是连带担保成立的话,债务人不还款时你们就得还,不能免除担保责任。而且银行可能会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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