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做生意跟朋友借钱,他说帮我借的高利贷,有写借条,借条上写的5万,没写利息!但是我只拿到了3万5的本金!说那一万五是第一个月扣掉的利息,上个月又让我还了一万五的利息,这个月给了6000还让我10号前补其剩下的9000!昨天我听朋友说就是高利贷一个月最多也就1000的利息,我才知道我被骗了!这样的能不能告,请求解答!谢谢

其他 2019-12-16 10:5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搜集还款证据起诉对当要求返还。
  • 借条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追问】借条上写的我跟我朋友借50000,没写利息,也没说高利贷!朋友说是高利贷,但是我实际就拿了3万5!银行可以查转账记录!说那一万5是直接要扣第一个月利息,所以一共5万,上个月我已经还1一万五,后来我知道我被骗了,这个月我暂时给了6000,我朋友发信息跟我说让我10号前补齐剩下的9000,也就是这个月一万五的利息!说如果不还10号就带他们老大来我家!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见过朋友口中的老大,现在我有点怕,也不知道怎么弄,求律师帮助
  • 可以要求返还。
    【追问】我现在已经还了2万2了,但是现金我只拿了3万5!借条上写的5万!他们说这只算利息,让我还本金5万,要么就每个月利息给1万5
  •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的计算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息推定
    无息推定就是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在合同法施行以前,基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都是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利息。但是合同法对此作了根本性改变,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利息没有做未约定的,不计算利息。
    2、合理利率
    所谓合理利率,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第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利率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按照这些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其第211条规定确认当事人之间关于借款利率的约定时,因当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没有关于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具体确定,仍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认定和处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保护。
  • 高利贷借款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则算高利贷。2018年的基准利率为4.9%,4倍利率则为19.6%,年率超过19.6%,算高利贷。如1万元的借款,利息一年不应该超过 1960元,超过部分算高利贷。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指出,民间借贷不允许年利率超过36%,如果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就是无效的。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可以起诉
    【追问】律师像这样的,我是不是还完他本金在按银行利息还该还的就可以了
  • 报警 要求返还
  • 你己还多少?
    【追问】已经还2万2
    【回答】再还1万3,最多2万8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