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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卖方收了买方的定金(因卖方人在外地,是通过房产所在地中介代收,并开了收据(传真件)),现卖方不卖,并双倍返还了定金给买方。但中介要求卖方支付全部3%的佣金。是否合理? 注明:卖方签了中介方提供的定金收讫书(传真件),但没有签过三方居间协议和买卖合同。定金收讫书上注明了如卖方违约要赔付买方双倍定金,而且要支付中介3%的佣金,定金收讫书上只有卖方一人的签名,此收讫书上并没有对买方违约有任何规定。 这种中介自己的定金收讫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告卖方,法庭会怎么判?

其他 2011-01-11 15: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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