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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在陕西高陵买的房子(泾渭上城)于2010年12月30日通知我去收房,但是我到达收房现场后,开发商不给予验房就让交款(物业费1.2/平米未入住就让交半年) 契税、大修基金(物业公司自己收取)还有他们所谓的“六费”(评估总房房款的千分之五、登记费80元、工本费20元、安检费100元、测绘1.3元/平方米、交易费3元/平方米)其中“六费”的评估费用已经在买房时交过一回(大概580元)开发商不给提供收费的依据,且自己去看了房子,因房子是复式的,二层没有地漏,且实际面积比签合同的时候要小,但开发商告知的是实际面积比签合同的面积还大。后与开发商沟通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的国家验收条文。即:《建设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面积实测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但是开发商一再推脱,未能出示这些证件,现在小区所有业主都是此类的问题,我们联名给开发商写了《拒收函》限5日内给予回复,但是至今未给出解释,并且物业费也没有相关的资质与收费标准,现在想请问,我们现在需要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应该怎么做?或者是这个官司怎么与开发商打?

其他 2011-01-11 0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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