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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怀孕女职工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处理?

其他 2016-01-07 15: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三期是不能依照劳动法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你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6个月到1年以下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在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你好,一般是不能解除的,可以主张2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2、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3、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你的情况是不能接触劳动合同的
  •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您好,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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