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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电动车,现交警判机动车一方负全责,当事双方无异议。但在误工费的计算中,对交警判罚有异议。电动车一方为公交司机,每月收入均有几百元的出入,其中有两个月的收入差异将近一千元。交警在计算误工收入时,仅将电动车一方的三个月收入直接相加,然后除以90,再乘以对方因事故休息的时间。机动车一方提出该计算方法不准确,应请电动车一方当事人出具单位的休假证明及收入减少证明,但交警认为不需要,且说,即使电动车一方没有休假,只要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即可。即便电动车一方没有休息,也要按医院出具的休假时间进行误工赔偿。

其他 2011-01-11 2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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