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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代理平台**游戏,玩一款手机游戏。为了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在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2月27日期间,本人分别通过**官方渠道充值金额共5222元。但在2015年12月31日,游戏无故无法登录,未接到**官方任何通知。2016年元旦开始,本人多次致电**客服,并通过聊天软件多次与九玩客服进行沟通,了解到由于**与其开发商“x助手”(x助手是此游戏发行服务商,与**合作,对于玩家的充值金额进行五五分成)的合同问题,**不再代理此游戏,导致本人无法登录游戏,其无法再提供游戏服务于本人。经持续沟通,**给出唯一一种解决方案--给本人提供另一款游戏的、并附带首充金额2000元的游戏账号以补偿本人损失,如果本人不同意此解决方案,**和“x助手”不会赔偿本人的任何经济损失,两方也未给出其他有效的解决方案。本人不同意此解决方案,打个比方,本人消费购买的是A服务,在未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商家不再提供A服务,用金额折半的B服务代替A服务,作为消费者,感受到的是商家的欺诈行为,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会同意此解决方案。请问,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投诉的话是找文化部门投诉还是工商部门投诉?(之前给工商部门打电话,工商部门说根据“网络游戏暂行办法”,网络游戏方面问题需要找文化部门;给文化部门致电,文化部门回应称,此问题是消费方面问题,需要找工商部门维权,到底该找谁解决这个问题?)

其他 2016-01-09 19: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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