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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连续5年盈利,公司法人第三年要求增资,被股东否决,只能以借款形式增资,借款由公司承担利息。第五年又要要求增资,股东已经无力借款增资怎么办?

其他 2016-01-13 16: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公司增资扩股问题我国<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依法定内容、程序就是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就谈不上非法。通常增资要经股东会讨论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制定具体执行协议,签字确认。协议中应规定具体增资程序,其中包括执行时间。最后要经变更工商登记为最终实现。如遇有原股东不同意或不执行者到期限后视为放弃增资权益,可将其应承担的份额由其他股东分担或在其他股东不愿承担条件下,由新投资人承担。放弃增资权益的股东将使其股东权益稀释。这里最重要的是股东会的召开形式,必须合法。以免以后股东之间的争议。
    【追问】现有股东3人,他们2人是很好的亲戚关系,1个是70%股份另一个是10%股份,我是没法相比,如果我把现有股份分摊出去卖给其他我的人进入董事会可不可以起到抵制作用(分摊股份:2%2%2%2%12%)1份股份变5份股份,董事会由原来的3人变7人,这样是否可行?
    【回答】基本不可行,因为股权转让要通知其他股东,他们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稀释你的股权,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追问】他们是2手准备的1是低价收购2是稀释股份,增资的目的是低价收购股份,如果收购不到股份就稀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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