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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店在2007年的12月27日去申请的执照,花了95元,办照的人说是到2008年的年底,再去交2008年的管理费用.2008年的3月5日,工商局的又来收费了.说是市场管理费要120元,贴一个2007年的防违标签就又收了80元,我们还没有理由的交,不能详问. 这是不是属于乱收费现象.我应怎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请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工商事务 2008-03-07 12: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乱收费.工商户合法经营,按行业纳税是应尽的责任,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标准,你去年有没有交管理费呢,你说的市场管理费应该是每个月都有的营业税.你可能搞混了,营业执照是四年一换,你去年刚好是换照年,这也与你的合同时间有关系,如果碰到要换执照你就必须付换照的钱.你说的贴标签是年检贴花,希望你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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