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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的江都商贸城的**厂,但是我们老板是在江佳租的一间厂房(之后才知道的,不属于江佳),我是9月16号去的,现在1月了,1月12月员工开会我说做到20号不做了,他同意了。可是今天他不让我走,还说货交不上去要加班,不让我走也不给我工资了,一开始来的时候说8小时,一个星期大休(2天)一个星期小休(1天),现在一天要求早8点到6点,而且是一天到晚的做产品,都没的休息,平时节假日上班没双倍工资的话,平时加班也没有加工资的话,也没有合同,我现在也没证据什么的,怎么办,我当时气不打一处来骂了他。他还想打我,我从学校出来也不懂,怎么办?要过年了

仲裁 2011-01-21 10: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要做的就是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是证明你入厂的时间,最后核算厂方要给你的补偿及工资。建议你请律师帮你维权,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扬州律师,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
  • 你好,我是江都律师,如有法律帮助需要,可联系本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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