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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3月入职,16年1月底无故要辞退我,月薪4500,说给我8500让我走人,我想要2个月的赔偿和这个月的工资,一共三个月的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其他 2016-01-24 19:5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二个月工资,为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双倍工资,及年终奖和奖金补偿。。。。。。。。。。。。。。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二个月工资
  • 赔偿标准有规定 的。
  • 你好,是可以索要的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二个月工资
  • 你好,建议你收集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8500扣除你当月工资就剩4000,这个赔偿数额是不够的,劳动者无过错,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二个月工资,为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双倍工资,及年终奖和奖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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