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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钟表柜组拒不履行售后“三包”欺诈消费者的投诉铜陵市消费者协会:我是义安区**街道居民董*。2012年8月18日,本人在铜陵**钟表柜组购得市价8700元,型号为839298—316瑞士梅花自动机械表一只。第一次维修是购表15个月后。也就是2013年1月23日发现表膛内出现雾气,并送到该柜组返厂维修。2月后,2013年3月23日取回。第二次维修是17个月后,也就2014年9月9日,发现动力不足,时走时停,并将该表留该柜组观察一星期,情况证实后。当时本人要求调换同型号手表,遭拒。理由是“三包”期内出的两故障不同,只有出现两次相同故障才能调换。无法只得同意再次返厂维修,2月后,于2014年11月9日取回。第三次维修13个月后,也就2016年1月5日,再次发现手表停死,本人找到该柜组负责人,要求调换,遭拒,该负责人并承诺这次返厂维修后,再出现停死情况就可调换。一周后接该柜组电话,告知该表已不在包修期,要本人自行支付维修费用。根据三包法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l8种商品中,如手表等精密耐用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为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发生的故障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之规定,本人要求铜陵**钟表柜组履行售后“三包”义务,依法给本人调换同类型手表。附维修及购货凭证投诉人:联系电话:2016年1月25日

消费者维权 2016-01-26 16: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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