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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纳,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七年,现在想辞职。可是老板不肯,说让我缴纳七年的培养费。我觉得是无稽之谈。请问,辞职必须要提前三十天吗?

其他 2011-01-23 16: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合同未到期是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可随时辞职
  • 你好,主要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一般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还有就是单位有没有给你进行额外培训啊?如果有,合同中有没有违约金之类的约定啊?不能一概而论,以三十天为标准。具体你可以电话联系或面谈,我是扬州律师。
  • 你好,要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签的。如有约定按约定办,没有约定你可提前通知即可。具体情况可致电本律师。
  • 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十天的,但如果单位有法定的侵害员工权益的行为,则可随时辞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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