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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把小孩子的姓和名都改了,请问改了姓和名后,对争取抚养费有影响吗?

离婚 2020-05-31 12: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个没有影响,但要提供改名字的手续。
  • 没有影响的。
  •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2、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写明应当由谁享有子女抚养权,并且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说明。然后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离婚协议书进行备案即可。
  • 1、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协商不成,可起诉,请求判决离婚。2、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2岁以内的孩子,如果女方争取且无不宜抚养孩子情形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女方和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
  • 建议直接联系面议确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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