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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工地上班,早上9点多,因上面掉东西下来把右脚扎了,经医生治疗后,脚还不能下地以出院,被鉴定为九级伤残,打官司该怎么赔,赔多少钱?请律师祥解。

消费者维权 2016-01-28 10: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按照工伤算,大概3万元左右。
  • 你好:需要结合案件资料具体核算过的,如: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 你好,有做过工伤认定吗?
  • 可委托律师,具体赔偿金额律师会帮忙计算。
  • 需要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要根据你的户口情况、收入情况进行核算,可致电来详细说明。
    【追问】我是成镇户口,打官司要以交通事故的算吗?
    【回答】按工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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