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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带着个女儿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多了,我女儿才读二年级就老是赶我去工作,说我女儿很大了逼我去工作,从去年6月份开始一分生活费也没给我,我跟他离婚他又不肯,他要我把给我家里的钱,还有这一年的生活费还给他,还有如果我现在去找个男人一起生活,我需要赔偿给他吗?

离婚 2016-01-28 23: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对于您的个案,欢迎您来电咨询!
  • 你想离婚他不愿意,你可以起诉。
  • 可以先离婚再说。
  • 可以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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