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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妻子因工伤去逝,我的岳父每月已领取了抚血金,另有工伤赔款66万.我岳父要求不能把工伤赔款打到我的名下,只能打到我女儿的银行卡上,而我女儿只有十六周岁.除去安葬费后,余款五十四万元.我岳父到法院告我,要求我给他余款的三分之一,我说我没有得到工伤赔款,不应成为被告.补充:我的岳父说,尽管女儿对他尽了詹养义务,他的财产只能给儿子,不能给女儿.但他不仅要领女儿的抚恤金,还要工伤赔款余款的三分之一.请问合理吗?

离婚 2016-02-01 1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伤赔偿款中,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有你女儿的份额。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赔偿款中的最大部分,应当由你与你女儿及你岳父母共同分割。
    【追问】我的岳母已死亡,我同意给岳父工伤补助金余额的三分之一,但同时我要求岳父在处理他的财产分配上,把女儿家和儿子家同等看待。可是我的岳父不同意,他把他的房产已经给了他的两个儿子。
  • 您好,您妻子的继承人合理分配
    【追问】我能向岳父要财产吗?
  • 不合理,要求继承人平均分配
    【追问】具体来说,应该怎样分配?最好写明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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