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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叔叔生前借我四万块钱,没打欠条!没过多久得病去世了!请问:这钱找他家人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6-02-03 13: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以上规定,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另外,如果可以证明这4万元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不属于你叔叔的个人债务,可以要求其配偶进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再行起诉。
    【追问】可是对方家人无赖说要欠条怎么办?当时又没打欠条!对方家说不管!
    【回答】需要你来证明你和你叔叔之间存在借款的事实,可以找其他知道借款事情的人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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