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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视频记录仪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警察在出警到达现场未告知的情况下,使用警用现场记录仪记录的现场执法执法资料是否有证据效力?2、在讯问及取证过程中是否要告知被讯问取证的人将被同步录音录像才可以?

案件执行 2016-02-17 0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本就应当同步录像。
    【追问】法理和原则是滞后的,目前我查询最高法司法解释2001版,对于执法期间武力升级状态的完整摄录,直至伤亡结果发生,这段视频的摄录法律规则和法律地位如何界定?例如去年广州火车站发生的事情!暴恐击毙!公知是合法使用,使用人也是执行法律职务的警官,履行职责所在完成专业流程操作,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指向司法解释界定合法地位,也是头疼。我在写报告,谢谢树律师
    【回答】立法滞后正常,法理和原则滞后这就说大了去了,学界担不起这个责任啊!感谢您为法学进步做出贡献!
  • 1可以有证据效力。 2,可以告诉。同步录音录像也是公安部的要求
  •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 有效,即是他在这个过程中有瑕疵,但是也不影响他证据最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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