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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签订了劳务合同,上班感觉有耳鸣`听不清楚,没告诉厂方,下班后自已到医院做了听力测试`声导抗医生开了住院后又上了三天班后再去医院住院,后医院鉴定为突发性耳聋,请问可鉴定为职业病吗?上班环境噪声大,部门上班都要带耳塞的,差不多-年。

其他 2016-02-17 12: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业病鉴定..
    【追问】在这个工厂总共工作了有二年多点了,以前在别的部门没有噪音,后来工厂从这个部门调到了现在有噪声且上班都带耳塞这个部门,工作了不够一年,就得了突聋,但签订劳务合同时上面写得很清楚:工作岗位是上叙前面没有噪声那个部门。并非后者需要戴耳塞且有噪声的部门。这份劳务合同对自己有没有利??
  • 按你描述的情况分析,是职业病的可能性较大。可以进行职业病诊断。
    【追问】请问签订劳务合同时上面写的工作岗位是另一个部门。(总共在这个厂工作了二年多点,之前是在另一个没有噪声不带耳塞的部门,后工厂给调到这个有噪声且上班要带耳塞的部门工作不到一年,大约十个多月十一个月就得了突发性耳聋的!这合同对自已有什么好处??请问工厂可能说突聋不是在上班时间内得的,主要是自己上班时间内有耳呜没告诉厂方,让厂里带去检查,而是下班后工厂又不知道的情况自己私自去医院检查的,检查后医院要求住院,自己又上了几天的班后下班后再拿着那份医院的住院通知单去住院的,工厂就推说自己是不是下班搞了什么什么!意思不是在工厂上班时间得的!可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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