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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航空工作的,我们的工作性质是做二休二,即一个早班一个晚班,休息两天。两天都是早晨5点上班,晚班是工作到晚上11点甚至更晚,早班是工作到7点半,如有延误,无限制工作下去,而公司说,我们的加班费只有超过10点后才能算。我想请问下,规定的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而我们加班费又应该怎么算?

其他 2011-01-31 2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问题在于每天吃饭、午休时间多少 假定每天3小时 则早班5~19点半,工作11个半小时 晚班5~23点,工作15个小时 每4天工作2天,26.5个小时=每天6个半小时=每周46个小时=加班6小时 加班费按照150%计算,为9个小时,等于每周多发9个小时工资
  • 你好! 问题在于每天吃饭、午休时间多少 假定每天3小时 则早班5~19点半,工作11个半小时 晚班5~23点,工作15个小时 每4天工作2天,26.5个小时=每天6个半小时=每周46个小时=加班6小时 加班费按照150%计算,为9个小时,等于每周多发9个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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