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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宝宝2016年2月14日出生。出生当天哭闹现象比其他大部分宝宝多且非常频繁。2月16日出院,医生叮嘱2月18日再至医院做黄疸复查。检查出黄疸偏高,住院治疗,在此期间,也就输2月19日,医院通知:宝宝右锁骨骨折。为宝宝生产时导致的。投诉点:1.严重医院接生产科医生技术问题。2.产科医生玩忽职守,未对新生儿做及时并全面的检查。3.要求对宝宝现病情相关妥善处理和赔偿。

其他 2016-02-20 23: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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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用着急,当前你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代理过不少相同案件,需要我的帮助可以复印病历之后联系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可封存了病历协商不成起诉. 检查下是否有臂丛神经损伤.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保存资料,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 可以确定医院有责任,投诉解决不了问题!
  • 需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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