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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同事,在生产中右手中指、食指、大拇指三分之一面积不慎被 *** 片给锯断,经过治疗,现在手指都已经接好了,恢复的状况非常好。 我们是福州省的,发生事故的时候,我同事,才进厂4、5天,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从住医到现在公司的态度都挺热情的,在治疗期间,医疗费工资公司都是正常支付的,现在我同事已经出院了,医生建议再调养12周,就可以正常生活了,那请问,这种情况,我同事还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什么赔偿呢?

其他 2009-01-08 13: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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