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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男,55岁。直肠癌术后,在京一家三甲级医院进行化疗诊治。化疗共12个疗程,在进完第11个疗程后,到家48小时内发病,到同一家医院急诊抢救16小时后死亡。死亡证明确诊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此前,化疗期间医院并未告知家属逝者血糖指标不正常,在第8次化疗时检测血糖指标已达9.09,而后的第9.10.11次化疗期间,院方再未进行血糖指标监测和跟踪,也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逝者进行癌症化疗期间,却死于糖尿病......。{逝者并无糖尿病史} 请问;1.是否是医疗事故?2.赔偿额应该有多少?3.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最快捷?

其他 2011-02-05 13: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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