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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对夫妻同居了十年,没领结婚证,女方与前夫生有一小孩,小孩五岁时送回男方大哥家扶养读书五年,现在女方提出分手,小孩已二十二岁,己工作,我想问男方能追讨对小孩五年的扶养费吗。

离婚 2016-02-29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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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协商处理。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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