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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05年购买房产,产权证上是朋友的姓名,09年结婚,10年10月有了小孩,现在由于朋友的老婆性格暴躁,好吃懒做,生活上大手大脚,且不愿抚养小孩,所以朋友提出离婚,但他老婆现在不愿意协议离婚,说半年以后再说,请问如何办?几个问题: 1、如果朋友坚持要离婚,但他老婆又不愿意,怎么办? 2、朋友坚持要小孩,等小孩2周岁后离婚是否更好? 3、在离婚前卖掉房产,所得收益归谁所有?

离婚 2011-02-09 20: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但是,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只能等女方分娩一年后才可以提出离婚。 2、如果双方都要小孩的抚养权,法院在裁判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但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因此,等孩子年满两周岁后,男方离婚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相对于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情况来说,希望是比较大的。 3、该房产如果是男方婚前付清全款购买的,就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增值属于法定孳息的一种,应归属于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因此其增值部分应属于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该房产是按揭购买,双方婚后还偿还贷款,则婚后偿还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一般属于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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