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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自怀孕以来一直在市妇幼检查,一切正常.预产那天镇痛送入医院,因宫高当晚人工破羊水,羊水Ⅲ度混浊,院方要求我们剖宫产。剖出一婴儿即可评分9-10-10,手术后医生把婴儿交给家属,家属把孩子抱入产科问医生孩子是否健康,医生看后说很健康。之后有打两次预防针其他没什么护理。婴儿出生20个小时后家属发现孩子呼吸不正常便告知医生,在此家属没依然有得到院方任何关于孩子有存在疾病的报告。医生在医疗中才发现孩子体内还存有羊水并给于插管吸出液体。治疗无效转本院儿科,医生进行临时再次插管吸淡并洗胃,还有些其他医疗措施。病情并没有好转,医生没有告知家属孩子的严重性,也没有要求家属转上级医院,只安排入住儿科病房医生给于加氧,没有专门医生护士看护,十几分钟后孩子病情加重,鼻腔嘴巴出血,家属再次告知医生经一系列抢救后无效死亡。出生25小时 家属对孩子的死亡存有疑点要求尸解。尸检检查结果认定因羊水吸入.新生儿吸入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功能障碍,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其他 2011-02-11 08: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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