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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嫁女,双重户口(两个户口只有名字一样,其它都不一样的),上个月派出所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注销了娘家的原籍户口。说我在这边已经落户口(我原籍户口那边没有迁出的任何手续啊)。以前娘家分田地是按户口分的,(那时我的原籍户口还没有注销),所以分到田地给我。到现在为止娘家村委都没有重新分过田地。请问我现在有资格享受娘家村委分给我的那一份田地吗?以前征地时的补偿款我有份吗?如果大哥们不肯分给我该怎么做?

征地补偿 2016-03-07 17: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在夫家户籍地落户,而娘家的户籍已注销,这种情况下你的户籍现已在夫家这边,娘家这边你已不享有分田地的份额了
    【追问】村委上两年征收的补偿费我有份额。大哥不肯分出来给我该怎么办?
  • 您好,如果您已经在丈夫家所在的村集体落户,就代表您成为本村的集体成员之一,那么您在娘家是享受不到土地补偿款的
    【追问】但村委里征地补偿已经分有份额给我,大哥不肯分给我,协商不了,该怎么办呢?
  • 您好 是没有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你办理双重户口是违法的。并且你涉及伪造户口信息。
  • 您好,您有份额
    【追问】协商不了,怎么去争取呢?申诉法院吗
    【回答】可以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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