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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7早上8点20分我驾驶两轮摩托遭遇对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撞击。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我左手、左脚严重损伤!我左手第二掌骨,左足第3跖骨骨折!摩托车多个部位变形并损坏!另有损坏雨衣一套、Liulangyu流浪鱼登山鞋损坏、背包损坏一个。后来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说:对等责任。 受伤后,我先在卫生所打消炎针,直到01月27号浮肿及瘀血消散了一部分仍然左手无力、左脚无法走路,并伴随疼痛!(注:我从受伤后01月07号---01月28号因为是在卫生所,只能算是门诊。)在乡卫生院的建议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建议下,并于01月29号进行X光片照片显示:左手第二掌骨,左足第3跖骨陈旧性骨折(20余天)。并于当天住院(骨科)继续治疗,于2011年02月06号出院。主治医生叫我回家休养1个月后再去复查! 我是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一家网吧),截止2011年02月06号,我共用去医药费3354。78元。财损:951元。交通费360元。我现在如何索赔?请问交强险如何赔付我现在可以提出哪些理赔项目?

其他 2011-02-14 15: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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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购买保险的公司赔偿你一半的经济损失,你的另一半经济损失由另外的肇事着赔偿,看他是否购买了保险。一般保险公司只赔偿合理合法的有据可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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