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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去世,其名下有两套房子,在身前给了一套房子其中一个儿子,其中一处一直为我弟弟和父亲所居住,但是我父亲去世时未留有任何遗嘱,我们有兄弟姐妹4人,请问,其中已经得了一套房子的一个儿子还可以参加分剩下的这一套房子吗,剩下的一处房产作为遗产平均分配。有什么办法?和保护的相应措施么?

其他 2016-03-07 21: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按你反映的情况,从道理讲已得房子的弟弟应该主动放弃另一房子的继承权;但从法律上讲,已得的房子是你父亲身前赠与给你的弟弟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另一房子则作为遗产继承,所有继承人都有份。不能因为身前得了房产,就从法律上否定他的继承权,只能说明老人的偏爱多一些。老人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是平分,但还要看谁尽的赡养义务多一些,身前对老人照顾多一些,谁就多分一些。
  • 您好!以前已经得了房子那个儿子还有权利分割另一个房子,剩下的房子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有权,剩下的一套房子由继承人平分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你父亲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继承
  • 您好,没有遗嘱剩下的一套房由你们4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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