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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95年动迁房,当时有爷爷,奶奶,我,堂弟4户口.1998年堂弟户口迁出,他爸(叔叔)户口迁入,他在他处另已购买公有住房. 2000年爷爷奶奶的公有住房购买为产权房,由我爸和叔各出1.25 万元,在购买公有住房时,签订过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 本户房屋落于 XXX 。房屋承租人或受配人姓名爷爷,经与本户同住成年人协商一致,同意购买上述房屋。上述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利确定为 爷爷所有。 经约定的所有权人同意,委托爷爷代为办理购买公有住房一切手续。 本户人员叔叔在他处另已购买公有住房,所购公有住房地址为 YYY 。 签字盖章 2000年3月30日(物业公司章) 实际居住为爷爷,奶奶,我三人 2006年我爷爷奶奶在公证处立下遗嘱,在我爸给叔15万人民币后,房屋产权由我父亲继承. 现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叔对遗嘱不满,提出他有户口,现在已更改为户主,要到家里来住,而实际15年来从未在现房屋内居住过. 他这样有居住权吗? 如果他要强行进入房屋,如何处理?

其他 2011-02-15 1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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