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前夫于2012年12月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书写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一半,但是协议中并没有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是哪些。现在离当年离婚已经过去3年多的时间,我们于2011年共同按揭了一套96平方米的房子,首付30万多一些,跟银行借款57万,主借人是我,附借人是他,但是从那个时候至今,他就没有还过房贷,离婚后这个房子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处理,他就不知去向啦,一直是我一个人在归还房贷,现在已经离婚3年多啦,这个房子的问题还拖在这里,由于每月需要归还银行4000元左右的贷款,我的工资收入入不敷出,所以必须诉诸法庭,要求将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判归我全权所有,由我来归还贷款和全权处置该房屋。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可以这样要求和上诉吗?如果可以,有可供参照的诉讼状能提供一下吗?是否必须要请律师帮我上诉?还是我自己也可以写了诉讼状自己提交上诉?

消费者维权 2016-03-14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