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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以前的临街商品房,一楼设计的是营业房,但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规划用途,我单位的房子是1-6层一个房本,1楼没有分割,97年最早的房产证上是全民单位自管产,没有规划用途,后来又换发的房产证上是非成套住宅,但从建成至今都是做正规营业房使用,租赁合同上也是做营业房签订,而且一条街上同时,同一开发商开发的同类房产的同一幢楼其他的一楼都是商业用房,请问我们的房产拆迁了应该如何认定?请专家帮忙解答。谢谢

其他 2019-10-27 07: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要咨询房管部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 开发商长期不办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

    开发商长期不办房产证怎么办

    1、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

    开发商的办证义务

    2、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商品房涉及房产的有许多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房屋后多久才能办理房产证?根据相关规定,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上述其中明确规定了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具体时间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即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时间,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间)后90日内取得房产证,否则,开发商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政府部门导致的,政府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款。
  • 按照商业用房补偿
  • 你好,按照当地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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