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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有一套房子准备拆迁了`我父母准备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因为我和老公感情不是很好``害怕以后万一离婚因为这套房子起纠纷。我父母打算过户给我后,去公证处做个公证``意思就是说想做为给我的赠与``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离婚后不会做为共同财产平分吧。还有,如果我父母去世了,做为遗产的房子和存款`是不是可以算做我自己的私有财产?如果不想让我老公继承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1-02-17 1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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