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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10年前因为家庭暴力后两人在协商后离婚,姐姐是净身出户,孩子由男方全部负责,姐姐曾被打的经常头晕,用了五年左右,精神状态才好些,现在姐姐又成立了新的家庭,有了个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不好,但是却过得踏实,都是农民,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而如今前任姐夫以他儿子的名义把我姐姐告上法庭,说是因为孩子现在上初中,费用增高,每月孩子需要1200元,无法支付,要求我姐每月承担600元!我姐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来支付这笔钱?想咨询该怎么办?非常感谢,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必须承担费用,现在的姐夫因为家庭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就会跟姐姐再次离婚。这种局面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他 2016-03-18 1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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