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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再婚,和前妻有三个孩子,一套住房,离婚时,产权是父亲,女方是居住权,和我母亲结婚后,又买了一套住房,请问律师一下,和我母亲买的房子,前妻的三个孩子有无继承的权利,我有无继承第一套住房的权利,如果现在父母立遗嘱的话,当母亲先去世的话,父亲可不可以修改遗嘱,怎样避免?

其他 2011-02-19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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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那么房子应该有你父亲一半,这一半的部分是可以做为你父亲的遗产来分配的,即他与前妻的三个子女有参与分配这一半房产的权利。你也同理有参与分配第一套房产的权利。如果母亲先去世,父亲是不能够立遗嘱分配属于你母亲那一半房产的。如果要避免产生纠纷,最好由你母亲和父亲共同立下遗嘱,说明遗产的分配,并做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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