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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病请假,电话向上司说明治好病会离职,上司电话通知我需通过邮件说明情况,我发邮件说明请假原因与离职申请,上司邮件回复离职申请已批准,正式离职日期以医生建议和医院病假证明确定,法定医疗期满后未痊愈医生要求继续治疗,但公司在我医疗期结束后以我已提交离职申请并被批准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作任何赔偿,请问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吗?

其他 2016-03-21 10: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违法
    【追问】律师您好,但是我与公司约定的正式离职日期并不是医疗期结束日,邮件中我也说明治疗结束后我会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离职通知书,而且我发邮件时我只交接了工作,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种情况公司不给赔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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