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请教三个问题:1.我与公司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15年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2012年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2012年如果应签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请求什么赔偿?3.2015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2008年开始计算还是2004年?

其他 2016-03-22 13:4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特殊情况的,第三次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2015年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按照工作10年来算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阳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