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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独生女,妈妈12年去世的,现在爸爸跟我一起过,爸爸要把房子转到我名下,请问怎么办手续?

其他 2016-04-09 10:5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姥姥姥爷同意后,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房子如果是你母亲的,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其他继承人都同意放弃继承,去公证处公证,然后过户。如果房子是父亲的,直接跟你过户即可。
  • 需要姥姥姥爷同意后,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手续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 你好,所有继承权人去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后,去过户
  • 你好 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为准
  • 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 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 可联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也可去法院办理继承调解书。 根据继承权公证书或调解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
  • 您好,您先做继承诉讼,这样房屋一半的份额由您所有,然后父亲的份额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过户给你,做继承诉讼是为了少交税费。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请咨询房管局。
  • 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 你好,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 你好,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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