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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我在济南购买首套二手房,是通过绿色家园房产中介成交的,合同签定是走银行按揭贷款,我首付30%,然后余款通过银行贷款。1月中旬房主拿走了30%的首付款,2011年2月份我们三方去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银行贷款一直未批复,原因是房主的资料中介没递交,以至于现在房主拿不到全款。现在房主催要全款,说月底拿不到全款,让我搬出房子。房主感觉是我和中介骗了她去过户。中介主说让我去借钱先把房款付清,对于普通上班族的我不可能借到钱,我觉得有点窝火,想请教各位专家律师,这种情况我该如何解决??

其他 2011-02-20 1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子现在过户到你名下了,你拥有法定所有权。2、你欠原房主钱,想法补上贷款手续,贷下钱来还好,和她说清情况,你不用搬出房子,房子是你的了。3、我擅长此类纠纷,方便时可以来电话细谈。
  • 房子已经过户,你有所有权,其他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如是因为中介的原因造成的,中介要承担相应责任。建议积极的与银行协商,补齐材料,将贷款审批下来。
  • 房款未全额支付,责任在中介公司,卖方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可以按照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由中介公司承担。现在房产已过户到你名下,不存在搬出房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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