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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娱乐做点歌服务员的,在2016年3月22日八点十分,我在包厢工作时,被客人,打了一巴掌,还踹了一脚,况且我还是孕妇,报警后,警察把我们两带到派出所,我去医院验伤时,警察把打人者放走了,警察说,他有权放人,打人者走后,我在派出所做了笔录,他告诉我次日再来派出所,请问这样做合理吗,还有我应该怎样治他的罪。?

其他 2016-03-23 10: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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