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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9日进入【工贸有限公司】做临时工,一直做到年底未发工资,放假那天【2016年2月4号】就回老家过年了。在火车上的时候厂里只给我卡里打来2409块钱,其余的到现在还没发下来。我是3月22号从家里过来要工资的,到厂里的负责人只给我算了2000多点!我在厂上班是2015年12月9日到2016年2月4号【共56天,一天最低12个小时】就是按照最低工资56*12*12=8064元。我在厂预支1000,生活费是1180.卡里打来2409.共4589元。总工资8064减去4589=3475元。可是负责人只给我算到最后剩下2000多一点点了,少了1000多工资,而且还托了这么久!像这样的话我可以向厂里要回我的所以工资和损失费吗?

其他 2016-03-25 09: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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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未签合同、扣工资、扣押金、无加班工资、无社保、违法开除等属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托律师可以帮你要求双倍工资(无合同)、补缴社保、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和双倍经济补偿金等,如需帮助,建议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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