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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09年12月17日生下一个女儿(未婚先育)。男方提出分手,从生下孩子后至今不闻不问,抚养费就没拿过。我现在想争取抚养费,让孩子得到应有的。抚养费争取的来吗?孩子还会判给男方吗?

消费者维权 2016-04-09 19: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男方支付抚养费,孩子一直由你抚养的,法院没理由判给男方。
  • 你可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 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既18岁)为止。所以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你的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随你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所以孩子会判给你
  • 你完全是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费的,是可以的,孩子在你这边吗
  • 可以起诉。。。。
  •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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